11月3日教师资格证国考补交报名费的通知
信息来源:自考网 发布时间:2013-10-27 浏览:1796 次
鉴于我省首次实行教师资格证国考,根据省考院的通知安排,我市将于11月1日上午,接纳已报名但未缴费考生补交报名费用。
考生查询缴费代码,携带写有缴费代码的身份证复印件(凭此复印件可以委托他人代交),到合肥教育考试院金寨路322号办理补交手续,逾期未交纳费用者,将被取消考试资格。
合肥市教育考试院
2013年10月2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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