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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考本科专业

电子商务(120801)

信息来源:合肥自考网    发布时间:2019-03-26   浏览:7638 次

120801 电子商务(独立本科段)考试计划
主考学校:安徽财经大学

序号

课程代码

课程名称

学分

备注

1

03708

中国近现代史纲要

2


2

03709

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

4


3

00994

数量方法(二)

6


4

00015

英语(二)

14


5

00995

商法(二)

5


6*

00910

网络经济与企业管理

6


7

00996

电子商务法概论

6


8*

00911

互联网数据库

3


00912

互联网数据库(实践)

3

36学时

9*

00906

电子商务网站设计原理

3


00907

电子商务网站设计原理(实践)

3

36学时

10

00997

电子商务安全导论

3


00998

电子商务安全导论(实践)

2

24学时

11*

00908

网络营销与策划

3


00909

网络营销与策划(实践)

2

24学时

12*

00913

电子商务与金融

3


00914

电子商务与金融(实践)

3

36学时

13*

00915

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

3


00916

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(实践)

3

36学时

14

10215

电子商务毕业设计


合计

77

        说明:1、考试课程及学分表中备注栏内的数字表示网上作业的学时数;2、报考条件:(1)电子商务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不需加考;(2)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英合作金融管理、商务管理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,在替代《数量方法(二)》、《商法(二)》课程后,需从自学考试经济类或计算机类本科专业中选考1—2门课程,使合计达到70学分;(3)计算机及信息类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,需加考《经济学(二)》、《电子商务概论》课程;(4)经济管理类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,需加考《网页设计与制作》、《电子商务概论》课程;(5)其他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,需加考《经济学(二)》、《网页设计与制作》、《电子商务概论》课程;
  3、部分课程的替代:(1)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《数量方法》、《商法》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报考本专业,其成绩可相应替代本专业计划中《数量方法(二)》、《商法(二)》课程成绩;(2)取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(PETS)3级(含)以上笔试合格成绩的考生报考本专业,其成绩可以替代本专业考试计划中《英语(二)》课程成绩; (3)参加全国电子商务高级职业证书课程考试的考生,其课程合格成绩可以替代本专业考试计划中相同课程(带*号者)成绩。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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